原标题:以“长牙带刺”法律遏制恶犬伤人公富网配资
□ 马树娟
在城市的街头巷尾公富网配资,宠物狗的身影随处可见,它们或活泼灵动,或乖巧可爱,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然而,与这温馨画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年来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最近,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获表决通过,该法新增了对违法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人等行为的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直击这些社会痛点。
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城镇宠物数量已经超过1.2亿只,市场规模超过3000亿元,预计2025年将超过3500亿元,宠物经济蓬勃发展。宠物狗作为其中的“主力军”,给主人带来了陪伴与慰藉,但部分养犬者却忽视了随之而来的责任与义务,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甚至违规饲养烈性犬,将他人置于潜在的危险之中。像陕西4岁男童惨遭恶犬撕咬致毁容,江西一母亲为保护女儿被大型犬咬至见骨,河南3岁男童被犬咬伤不幸离世……这些令人痛心的悲剧,不断刺痛着公众的神经,也暴露出既有法律规定在应对此类问题时的局限性。
此前,对于犬只伤人事件,主要依据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公富网配资,侵权人往往仅需赔偿医疗费等直接损失,违法成本较低,难以对潜在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在执法方面,也存在监管职责不清、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致使部分养犬者心存侥幸,不拴绳、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威胁着公众的人身安全。
令人欣慰的是,此次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了对违法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人等行为的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明确了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相关规定既强化事前预防,也加大事后惩戒力度,构建起更为严密的法律防线。例如,对犬只未拴绳致使他人受伤的,可处千元以下罚款乃至拘留。这种“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的双重规制模式,显著提升了违法成本,有助于倒逼养犬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从更宏观的治理角度看,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不仅是法律条文的简单增补,更是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升。它向全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文明养犬不只是道德层面的倡导,更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相关规定也为公众提供了更清晰的行为预期和救济途径。当“遛狗不拴绳”可能面临罚款处罚,“饲养烈性犬”可能被罚款甚至拘留时,这些“长牙带刺”的法律规定必将推动文明养犬从社会呼吁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此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法律手段构建防范恶犬伤人的制度屏障,为公共空间注入了更多安全感。期待在新法的保障下,我们的社会能少一些“人犬冲突”带来的伤痛,多一份规则守护下的和谐安宁,让宠物狗真正成为人类的忠实伙伴,而不是潜在的威胁。(马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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